上了法院之後,讓我覺得這是ㄧ個是非不分明的社會,又或者說,這是ㄧ個是非分明的世界,但誰是誰非,是是非非,這個世界,就是這樣?
現在,努力的讓別人知道自己,是有利的。
因為,被知道越多,也就越有機會在這個陌生的世界上存活。
有辦法說服別人,比自己的任何品德行為都來的重要?!
這是,現在這個社會的規則。
怎樣姑息?怎樣乖乖納稅,又怎樣乖乖購買物品...
只要在不被抓到的情況下,運氣好的情況下,體制外的行為,是被允許的。
是否配得到?又或者,是自己的情緒在影響著自己的思惟。
我還能夠控制著我的思惟嘛?
想著這些,我的心,並不平靜。只想著自己,和作業、和法文、和申請學校。
我能從這些事情,得到我想要的平靜。
還真是弱,仍舊只在這些小框架當中看事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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