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月4日 星期二

理解 體驗 經驗

理解Understanding),又稱為領會了解懂得思維作用intellection),是指一種心理過程,與諸如人、情形或訊息之類的某種抽象的或有形對象相關,籍此一個人能夠對其加以思考,並且運用概念對該對象加以適當的處理。

理解乃是概念表達(又稱為概念化)的界線。理解某一事物,也就是已經對該事物實現了一定程度的概念表達或者說概念化。


體驗(Experience),通过自己感觉器观对人或物或事情进行了解,感受。是用自己的生命来验证事实,感悟生命,留下印象。

朱子语类》卷一一九:“讲论自是讲论,须是将来自体验。说一段过又一段,何补!……体验是自心里暗自讲量一次。” 明 王守仁 《传习录》卷中:“皆是就文义上解释,牵附以求,混融凑泊,而不曾就自己实工夫上体验。” 胡适 《费经虞与费密·费氏父子的学说》:“但 费氏 父子的这种主张,并非有意因袭前人,乃是从痛苦患难之中体验出来的结论。”


經驗在一般概念包括了知識技巧。是體驗或觀察某一事或某一事件後所獲得的心得並應用於後續作業。而這些以前獲取的知識技巧,對於工作或教授學問上,掌握相當重要的關鍵。事實上,現今各領域的專家大都是以可觀的經驗來評斷。尤其是宗教教育軍事旅遊體育醫藥等等領域。

在日常生活中,我們傾向於“聽“老者的“經驗“,因為他們比我們對這個世界的生存法則,有更多的體會,有實際的驗證過程。雖然環境變因依舊很多,但是這樣的經驗,就像是已經做過的實驗一樣,能夠協助我們更有效率的排除可能影響實驗結果的因素。但是在人文科學當中,紙上的思惟過程,卻往往只是一種“假設“步驟。當未經驗證的假設,成為了被廣為相信的真理。那就如同視地球為平的一樣,是種狹隘的眼界。

如此,身體的感官,再度被提升到一定的重要性。因為這是我們賴以去驗證世界的工具。它和以理性為基礎的“理解“過程,無法被分割為“理性思考“或是“非理性行動“;所謂的“理性“,依舊是以感官體驗,作為基礎。而所謂的“非理性“,則是尚未被驗證的、待驗證的假設。

因此,“理解“只能歸於是腦袋內的作用,如果沒有經歷過實際“體驗“,使用自己的感官去經歷,則無法成為“經驗“。那就像是實驗室中,用理論推斷出來的假設,雖然合理完美的被我們的大腦所認可,但最終仍舊需要透過一系列的“實驗“,並接受時間的驗證,才有可能成為對集體人類有所貢獻的生存經驗。

這部份,在自然科學研究方法中,已經被視為理所當然的研究步驟。但是在人文科學當中,依舊尚未被廣為接受。當沒有經過驗證,而只是聽、只是自己閱讀,然後就講述:是否該被理解為“道聽途說“ ? 並竟是在傳播一個未經切身證實的假設呀。X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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